全部项目

香港 以企业家身分投资来港(一般就业政策)

Hong Kong Entry for Investment as Entrepreneurs (GEP)

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· 亚太

黄金签证 / 居留居留转入籍路径开放企业主税务优化

对中国国籍的影响视情况而定

此路径对中国国籍的影响取决于具体情况,决定前请寻求针对性的专业建议。

最低投资额
面议
投资方式
企业 / 经营
获批时间
约4周。在港开办或参与经营具可行性的业务(无固定投资额;以业务可行性评核)。须提交3年业务计划书。首次逗留36个月;7年后可获永久居留
入籍路径
连续通常居住满7年可获香港居留权(永久居民)——属中国特别行政区身份,并非外国护照
居住要求
须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(无固定天数要求);须为真实居住方符合7年永居条件
免签目的地
未提供
是否允许双重国籍
不适用(居留)

中国视角

资金出境难度(自中国)
中等
教育 / 华侨生角度
中等
父母 / 祖父母可否随同
不可
税基(居民)
属地征税
CRS / 税务居民转移
一定程度
回中国便利度
外国人:需办理中国签证
通行升级(相较中国护照)
在香港(中国特别行政区)居住及经营业务;低税率(地域来源征税);通往内地的门户;并非外国护照

给中国申请人的说明

重要:不适用于内地居民——本途径以「一般就业政策」为基础,沿用一般的内地居民排除规定。没有固定投资额;以真实业务可行性评核(业务计划、营业额、本地就业、引入新技术等)。内地创业者若想在港经营业务,可考虑例如「科技人才入境计划」(如属科技/研发)。香港属中国特别行政区——为居留身份,并非外国护照。

关于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

医疗
★★★★★
安全
★★★★★
生活成本
很高
气候
亚热带
与中国关系
中国一部分(特别行政区)
国家概况
官方政府链接咨询此项目